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
本篇为数字资产涉税研究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主要从财税视角——确认、计量与披露,以及数据资产入表的背景下,深入挖掘资产减值在数据资产的具体适用与影响。数字资产涉税研究系列文章总数近三十篇,分别从跨境交易、转让定价、递延纳税与事先裁定、数字联名以及行业与国别研究等角度,将数字资产的涉税问题进行全方位深度解析,后续将会进行重点内容连载解读。本系列致力于探索数字资产涉税中“人迹罕至”的研究领域,拒绝浅显化、大众化的一般性解读,将财税、法律、数字经济三方面专业化知识有机结合,使读者可以“满载而归”。
美国西海岸港口的旺季比往年提前了。红海危机导致运力紧张,推升运费上涨,但为何美国进口商要选在此时开始囤货?
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中对于注册资本问题作出相关修订,注册资本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经济来源,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注册资本相关内容的修订将衍生出一系列的税务处理问题。本文旨在新《公司法》施行之际,对于相关税
2024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同时废止。在税收征管体系中,税法诉权的调整对于纳税人权益保护以及税收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税法诉权问题逐渐成为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关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后续调整中,有关税款前置审批的必要性以及后续调整的可能性引发了广泛讨论。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探讨税法诉权调整的背景、意义及未来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合规建议。
“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又称“保税备货模式”或“保税仓发货模式”,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的一种。该模式下,电商企业可以将海外进口食品以批量报关方式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仓,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付款后,食品通过快递包裹的形式直接从保税仓配送至消费者手中。
巴基斯坦财政部长穆罕默德·奥朗杰布(Muhammad Aurangzeb)在国民议会发表2024-2025财年预算演讲时表示,为了促进太阳能电池板的本土化生产,政府已决定对用于制造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和电池的设备、机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进口提供税收减免。
5月以来,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就产品的进出口关税及税费做出调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关税及税费信息汇总,来看看哪些变化与你有关吧!
4月18日,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的公告》(公告〔2024〕44号,以下简称《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的管理措施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