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授权法规,更新了《欧盟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EU)2021/821附件I中的两用物项清单(“欧盟两用物项清单”)。
欧盟两用物项清单每年更新1次,以确保其符合包括瓦森纳安排、导弹技术控制制度、核供应国集团和澳大利亚集团在内的多边出口管制制度。该授权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的次日生效,预计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发布。
此次修订将欧盟两用物项清单的附件I替换为最新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包括对某些技术定义、控制参数和描述的更新。这些修订旨在为两用物项提供更精确的定义和控制机制。多个类别的物项发生了变化,包括以下内容:
- 第0类(核材料),包括重水生产工厂及相关设备的规格变更;
- 第1类(特殊材料),包括复合材料结构规格和镀铂催化剂的更新;
- 第2类(材料加工),包括振动测试系统和有毒气体监测器的澄清;
- 第3类(电子产品),包括各种电子元件频率阈值的修改;
- 第5类(电信和信息安全),包括与密码学相关的定义和规格的某些更新;
- 第6类(传感器和激光器),包括许多技术规格更新,特别是声学系统和光学设备;
- 第7类(导航和航空电子),包括某些小的更新和澄清;
- 第8类(海洋),包括水下/潜水器及推进系统规格的某些变更;
- 第9类(航空航天和推进),包括火箭推进系统及相关组件规格的更新。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