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欧盟法院(CJEU)就Booking.com在与63家德国酒店之间的纠纷中提出的初步裁决请求作出裁决,裁决关注的主要问题为:根据《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101条,Booking.com与这些酒店签订的合同中使用的“底价条款”是否有效。
Booking.com是一家提供全球住宿预订中介服务的在线平台,由荷兰公司Booking.com BV及其子公司Booking.com (Deutschland)运营,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向其平台上的住宿提供商收取佣金。
2006年,Booking.com进入德国市场,并与其他被称为“在线旅行社”(OTA)的酒店预订平台一样,在与住宿提供商签订的协议中加入了广义的“底价协议”,该条款要求住宿提供商不得在自己的或第三方的销售渠道以低于Booking.com的价格提供客房。2013年,德国联邦反垄断局认定在德国市场上运营的一家OTA使用的广义的“底价协议”违反了欧盟和德国反垄断法并禁止该条款的使用;同时,德国联邦反垄断局还对Booking.com使用的广义的“底价协议”展开调查。
2015年,Booking.com承诺删除广义的“底价协议”,并将其替换为狭义“底价协议”,该条款禁止住宿提供商在其自身的销售渠道以比Booking.com更优惠的价格提供住宿服务,但该条款也于2015年底被德国联邦反垄断局认定违反TFEU第101条并被要求删除。
对于这一决定,Booking.com提起上诉。杜塞尔多夫高等地区法院部分支持其上诉请求,认为狭义“底价协议”虽然限制了竞争,但属于附属性限制。该裁决于2021年被德国联邦法院撤销,德国联邦法院认为其不属于附属性限制。
2020年,Booking.com又向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首先宣告其采用的狭义“底价协议”未违反TFEU第 101 条,其次宣告63家德国酒店未因这些条款而遭受任何损失。此案于2023年被提交给CJEU,以就广义和狭义“底价协议”是否构成TFEU第101条规定的附属性限制的问题作出初步裁决。
对此,CJEU认为,虽然Booking.com提供的在线酒店预订服务对竞争产生了中性甚至积极的影响,既能使消费者获得大量的住宿信息并对其进行简单、快速的比较,也使住宿提供商获得了更高的知名度,但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底价协议”,认定其属于附属性限制条款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a)客观上是实施主合同所必需的;(b)与主合同所追求的目标成比例。
基于对这两个条件的分析,CJEU认为,广义的“底价协议”不仅有可能减少不同酒店预订平台之间的竞争,还可能导致小型平台和新加入者被迫退出市场;而狭义的“底价协议”虽然对竞争的限制作用较小且有利于解决搭便车问题,但客观上并不是确保酒店预订平台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条款。因此,CJEU最终认定,线上平台的“底价协议”不属于附属性限制。
(文字来源:反垄断实务评论,图片来源:欧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