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亚美尼亚宣布其计划对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联盟“家具产品安全”技术法规进行修订。该草案的制定旨在使其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并调整家具产品概念和要求的概念框架。草案其中一项涉及适用范围的修改,现界定如下:“本技术法规适用于在联盟统一关税领土内流通的家具产品,包括按个别订单制造的产品:家用和公共空间的物品、套件、家具套装,以及住宅或公共区域和露营地的户外家具。

豁免清单:

  • 展览会和广告中展示的家具样品;

  • 固定在地面、建筑物或建筑结构上的户外家具(长椅、桌子);

  • 花园秋千;

  • 工业厂房用家具(专用桌、讲台、工作台等产品);

  • 手工和机械化装卸集装箱和件货物的可折叠金属架。

欧亚海关联盟技术法规(TR CU)025/2012规定了家具产品进入俄罗斯和其他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市场前必须满足的安全要求。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免受劣质家具和不道德制造商的侵害。

TR CU 025/2012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人和儿童个人家具,以及贸易机构、酒店、疗养院、餐饮服务、金融机构等设计的家具。但不包括医疗、古董、二手和修复家具,以及用于展览、促销和运输的物品。

符合性证明

涉及本法规所涵盖的家具产品的生产或供应,必须根据标准进行合格评定,可以通过强制性EAC认证或EAC声明来完成。

成人和家用家具行业(包括行政办公室、剧院、船舶、文化场所、铁路和其他公共场所定制的家具)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必须遵守EAC符合性声明。

拟议生效日期自技术条例通过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