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巴西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该国南里奥格郎德州(Rio Grande do Sul)一家家禽养殖场发生新城疫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8月2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01新城疫
那么,什么是“新城疫”呢?会给养禽业带来哪些危害和影响?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及我国对此次疫情的防控措施。
01.什么是“新城疫”
新城疫 (ND)又称亚洲鸡瘟(俗称为鸡瘟),是一种病毒性疾病,是由新城疫病毒引起禽的一种急性、热性、败血性和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以高热、呼吸困难、下痢、神经紊乱、黏膜和浆膜出血为特征。
02.分布与危害
自1926年首次在印度尼西亚爆发以来,新城疫在南美洲、亚洲、欧洲和非洲的100多个国家都有发生报道。
该病具有很高的发病率和病死率,是危害养禽业的一种主要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新城疫列为危害禽类的A类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进境动物疫病。
03.传播特征
本病主要传染源是病鸡和带毒鸡的粪便及口腔粘液。被病毒污染的饲料、饮水和尘土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眼结膜传染易感鸡是主要的传播方式。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以冬春寒冷季节较易流行。不同年龄、品种和性别的鸡均能感染,但幼雏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高于大龄鸡。
02公告常见问题解读
1哪些产品禁止入境?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禽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该州的禽肉等有关货物,须经海关查验并逐批开展新城疫的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放行。
2如发现邮寄或携带来自疫区的禽及其产品如何处理?
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的禽及其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如有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有什么检疫要求吗?
来自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的进境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4如截获非法入境来自疫区的禽及其相关产品应如何处理?
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禽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5如违反规定,应依据哪些法规实施处理?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6相关执法部门应做些什么?
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