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根据海关总署工作部署,广州海关纳入转关“离港确认”模式扩大试点范围,同时作为“离港确认”模式的进境地海关和指运地海关。让我们一起看看“离港确认”模式有哪些不同吧!

什么是“离港确认”?

“离港确认”模式下的进口水水“联运中转”货物抵达入境口岸后,可以在未完成理货、未确定境内运输工具的情况下,先行向口岸海关进行转关申报,只要在“离港确认”时完善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且舱单理货标志正常,待收到“可离港”回执后,货物即可离港。

适用范围

01转关方式为“联运中转”

02境内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

03进口转关申报单

新旧模式对比

旧模式

“离港确认”模式

新模式优势

将海关转关手续和码头作业由“串联”变为“并联”企业可在未完成理货、未确定境内运输工具的情况下申报转关。

避免因内支线船舶船期变动导致申报信息需要修改。

内支线船舶运营更加灵活,水路物流效率进一步提高。

“离港确认”模式申报流程

01通过“单一窗口”申报转关单

可不填报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转关审核时不校验舱单理货标志,进境船舶抵港后转关可予以放行,回执提示“转关单审核放行,需离港确认”。

02转关单放行后,申报页面出现“准予离港申报”提示

03系统校验,如信息正常,反馈“转关离港确报成功,可离港”

回执情况

在转关申报过程中,任一环节异常情况及下一步操作提示均通过回执形式告知企业,建议多关注“单一窗口”的回执信息。

“转关单审核放行,可离港”回执

企业未选择“离港确认”模式,已填报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且舱单理货标志正常。

海关已对转关单审核放行,货物可直接离港。

“已放行,理货异常或未理货”回执

企业选择“离港确认”模式、已填报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但舱单理货标志异常或未理货。

企业需至海关窗口办理人工确认手续,货物方可离港。

“需离港确认”回执

企业选择“离港确认”模式,未填报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但舱单理货标志正常。

海关已对转关单审核放行,企业在补充填报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后,收到“可离港”回执,货物即可离港。

企业只能补充填报一次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已填报的不能通过“单一窗口”申报端变更。

“需离港确认,理货异常或未理货”回执

企业选择“离港确认”模式,未填报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且舱单理货标志异常或未理货。

海关已对转关单审核放行,企业在补充填报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后,将收到“可离港”回执,货物可离港;如理货标志异常或未理货,企业至海关窗口办理人工确认手续。

海关温馨提示

海关对“离港确认”模式的转关申报实施全电子化管理,一般情况下企业无需到海关窗口办理手续。

企业应注意在舱单理货标志正常后再进行离港确认,否则需至海关窗口办理人工确认手续。

(来源:广州海关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