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已发布对其产品合规性和符合性评估规定的修正案。该法令草案对2016年7月1日第107/2016/ND-CP号政府法令(该法令规定了合格评定服务的业务要求)和2018年11月9日第154/2018/ND-CP号政府法令(该法令修订、补充和废止了科学技术部管理领域内投资与经营条件以及特定专项检查规定的部分内容)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废止,并替换了特定短语和表格。

该法令草案更新了越南提供合格评定服务的条件规定。这些更新包括组织对产品、商品和生产过程的合格评定;提供符合已发布标准或相应技术法规的适当服务和环境;以及组织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证。

法令草案适用于在越南境内提供合格评定服务(如测试、验证、检查、认证以及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的组织和企业、国家管理机构以及相关的组织和个人。

此外,该法令草案指出,STAMEQ的新官方名称为“越南标准、质量和计量委员会”,取代了之前的“标准、质量和计量总局”。

相关配套法规包括:

  • 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 2019年11月22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部分条款修正案;

  • 2006年6月29日颁布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法;

  • 2007年11月21日颁布的商品和产品质量法;

  • 2020年6月17日颁布的投资法。

修正案的建议通过日期为2024年12月。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