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智能制造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智能机器人也备受人们的关注。机器人的研究与开发至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了,现在已应用于我们日常的生产、学习和生活当中,对提高生产效率与质量、改善人类工作环境、优化市场营销策略、提高人类生活品质都具有很大的裨益。
多功能智能机器人
该商品由驱动控制柜、线缆、机器人手臂构成,它们通过若干机械构件组立于生产线上,由控制电缆相连于电气控制柜进行操作控制。由计算机安装人机交互软件,用于机器人驱动控制柜的编程、调试、参数设置、状态监控,由驱动控制柜发出指令驱动机器人手臂运转完成机械或电气的装配、提取和放置、物料的配送、分发、搬运、贴标、分拣、检测等操作工序,并且不能和人类在共同工作空间内协同工作。该机器人可广泛用于汽车、医疗、半导体、食品、制药等行业,应归入品目8479。又根据本国子目注释:“本国子目8479.5011所称协作机器人,是指能和人类在共同工作空间中协同工作的机器人,由执行机构、一体化关节和控制系统组成,其中一体化关节又由伺服电机、减速器、编码器、驱动器和通信总线等组成”。该多功能智能工业机器人不属于上述协作机器人的范畴,故应归入税则号列8479.5019。
值得注意的是,品目8479仅包含简单更换不同工具即可执行各种功能的工业机器人,但不包含具有某种特定功能的工业机器人;这些机器人应按照其特定功能归类,如归入8486、8424、8428、8515等品目项下。
全自动智能电弧焊接机器人
该商品由机器人本体、外部控制器、适配器构成。机器人本体部分配有焊枪,该焊枪是专门为机器人系统配制。适配器是一个操作面板,与控制器相连,通过控制器的操控实现整个系统的运动和焊接功能。该商品属于工业机器人,具有电弧焊接功能。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品目8479项下不包含具有某种特定功能的工业机器人。因此,该商品应按电弧焊接功能属性进行归类,归入税则号列8515.3120。
手术机器人
手术机器人一般由机械臂、控制台、成像系统等部分构成,能以微创方式实施复杂的外科手术的一种医疗设备。包括骨科手术机器人、腔镜手术机器人、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放射介入手术机器人。采用机器人手术的模式比传统的人工手术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一)通过精确的定位和稳定的手术姿态能够完成灵活精细的操作,能够克服不可避免的人工的“手抖”,从而提高手术的精确性和安全性;(二)通过提供适合人体力学的操作环境和舒适的工作环境,可以降低医护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传染疾病的传播;(三)可以实现远程操作,缓解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矛盾和改善偏远地区人民的就医困难状况。手术机器人是当今医疗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临床对手术难度、精准度要求越来越高的双重产物。手术机器人应归入税则号列9018.9080。
自动驾驶机器人
自动驾驶机器人主要用于在车辆或试验台上代替人类驾驶员完成踩踏油门、刹车、换挡和离合等各种动作的指令,它由机器人本体、支撑及固定装置、控制器构成,适用于左侧驾驶的车辆或试验台。其中,机器人本体由换挡执行器、油门执行器、制动执行器、离合执行器等组成,且各执行均配置伺服电机。伺服电机根据信号控制电机进行动作,从而带动机器人本体上的各执行器执行相关动作,最终达到模拟人类驾驶汽车的效果。自动驾驶机器人应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9。
仿真服务机器人
仿真服务机器人由摄像头、麦克风、屏幕、喇叭、超声传感器、电源适配器、机器人支架等构成,拥有多个自由度的双臂、双腿可以像人类一样实现自由、灵活的运动。同时,该机器人可以通过语音、视觉、动作、文字等多种方式与人类进行交流互动,精准识别人的动作和表情。仿真服务机器人能否发挥其重要作用主要是取决于语音语义转化能力和知识库是否强大,它具有互动设计体验新颖、定位准引导能力强、营销场景设计灵活等特点,深受公众喜爱。仿真服务机器人应归入税则号列8543.7099。
智能巡检机器人
智能巡检机器人由摄像头、激光雷达、超声传感器、触摸屏、底盘构成,在一定环境内,可实现完全的自主导航、运动避障和自动巡检,并可以支持高精度计算机视觉识别,精准判断访客身份,对需要安全检测的资产设备进行巡检和盘点。智能巡检机器人按照设定的巡检任务自动定时发起巡检任务,无需人为触发,结束巡检任务后自动生成和推送巡检报告。智能巡检机器人可以使使用方大幅节省人力资源、提高巡检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安防巡检效果。例如,防爆化工智能巡检机器人,由防爆一体化云台(集成防爆可见光摄像机、防爆红外线热成像仪、防爆激光光谱甲烷遥测仪等)、防爆泵吸式气体探测器、防爆激光雷达、防爆拾音器、防爆扩音器、防爆声光报警器、防爆天线、防爆底盘、充电装置等组成;具有气体探测、图像识别、环境监测、智能报警、通信、对讲、自主规划路径和自主避障等功能;主要用于石油、化工等危险行业,代替人工进行读表、巡检、巡逻作业等。智能巡检机器人应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9。
LED(发光二极管)搬运机器人
该搬运机器人由机器人本体、夹钳、减速器、控制系统和伺服系统构成,用于在生产线上将发光二极管成品运送至检测机和包装机上进行相应的工序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品目8486设备的加工对象是半导体单晶柱或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其中,半导体器件是指能够归入品目8541的二极管、晶体管及类似的半导体器件,以及光敏半导体器件和发光二极管。由此可见,LED(发光二极管)的加工设备应归入品目8486。根据第84章注释十一(三)中的规定,升降、搬运、装卸半导体器件的设备也应归入品目8486。因此,LED(发光二极管)搬运机器人应归入税则号列8486.4031。
风险提示
以上商品虽然品名都是机器人,但各款机器人的组成结构、工作原理、功能以及用途迥异,因而税则号列归类各不相同,相应的税率和监管条件也不尽相同。准确确定各款智能机器人的商品归类不仅可以有效化解、防范企业的申报和纳税风险,还可以提升企业对进出口贸易的可预见性,提高相关企业的国际贸易竞争力。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