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修订了化妆品法规,要求在化妆品标签上披露某些香氛过敏原。该修正案将从2024年10月9日开始生效,并在几年内逐步实施。
加拿大卫生部通过参考纳入了欧洲委员会化妆品条例附件三中列出的香氛过敏原,以及该附件中规定的过渡期,以便将来更新确定要披露的物质。当化妆品配方中任何特定的香氛过敏原在冲洗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1%,在保留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01%时,就需要披露。加拿大当局表示,这种方法将有助于与欧盟的要求保持一致。
加拿大卫生部的新监管方法还将允许以小包装销售的化妆品在网站上披露其成分,包括香氛过敏原。化妆品的标签上需要有双语说明,以告知并引导消费者到可以找到成分列表的网站。加拿大卫生部指出,这一变化并不排除使用数字机制访问成分清单,例如在要求的声明后面使用QR码。
修订后的法规将分两个阶段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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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化妆品标签上披露香氛过敏原有关的修订外,所有修订将于2024年10月9日生效;及 -
有关披露香氛过敏原的规定将于2026年4月12日生效。
加拿大卫生部指出,从2026年8月1日起所有新产品都必须符合在化妆品标签上披露香氛过敏原扩大清单的要求。现有产品的要求(即2026年8月1日之前上市的产品)将在大约四年的时间里分两个阶段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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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6年4月12日起,化妆品标签将被要求披露欧盟24种香味过敏原中的任何一种,以及 -
从2028年8月1日起,化妆品标签将被要求披露欧盟扩展清单中任何香氛过敏原的存在。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